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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融丰村镇银行关于集中处理函证业务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行函证业务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
我行指定营业部负责受理函证业务,来函可使用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联系地址:灵宝市金城路与函谷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方式:0398-2298821。
二、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要求
(一)《银行询证函》须采用《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的格式,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二)《银行询证函》必须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骑缝章需与加盖在询证函上的预留签章保持一致。
四、跟函所需资料
审计单位采用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开立的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注明被审计单位、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五、回函服务收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的工作部署,我行免收函证业务费用。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集中受理函证业务部门咨询。
特此公示!
灵宝融丰村镇银行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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